以小观大,大家的社会法治观念极为淡薄,补课收费的可理性可以从出发点论、利益论、人品论、情理论、社会风俗论,而就是不从最基本的是否符合规定论。规则制定出来是需要遵守的,在不质疑政府执政机关合法性的前提下,遵守规定是要做到的最基本的事情。可怕就可怕在这里,规则是可以随时逾越的。
作为政府部门,教育局历数刘文展在校劣迹,甚至称其有心理问题,而以此佐证其对此事件的处理的合理性。不论是校方,还是教育局,都没有正面回应对其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的质疑。
我们就生活在这样的国家里,怕事,怕担责,爱安逸,大事常常化小,小事往往化了。旦有不合理不公平之处,都惯见不惊了。情理比法大,和谐比天大。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